2020年1月2日,我所接受六安市財政局委托,對六安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進行績效評價,根據安徽省財政廳、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的文件(2017)453號《安徽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實施細則》要求,我所制定了績效評價計劃,并予以實施。